課程形式
線上
課程名稱
115年度陽光幼苗學習輔導獎補助-申請表繳件專區
課程編號
1408
梯次
4
課程期間
2026-04-13 ~ 2026-11-13
老師
連雅雯 (教學發展中心)
課程類別
學習獎補助申請
時數
1000 (小時)
修課人數
42
簡介
115年度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申請作業通知

115413

一、 為推動本校陽光幼苗學生學習輔導協助與激勵措施,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依據「臺北市立大學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要點」(附件),辦理115年度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申請作業。

二、 本年度各項獎補助之補助期程以11511日(周三)至 1151113日(周五)為原則,並視本年度經費及申請狀況,必要時再行調整並公告周知,至經費用罄即不再受理。

三、 申請資格:符合「臺北市立大學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要點」(附件)第二點之獎補助對象。

四、 申請本年度之各項學習輔導獎補助之同學們,須配合填寫「115年學習需求與生活型態調查」,前測於申請時填寫,後測請配合於10月份之公告時間內填寫。

五、 115年度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機制之申請規則,說明如下:

(一) 每位學生每月可申請1次,每次申請至少2項、至多3項學習輔導項目

(二) 每次申請之學習輔導項目,須符合下列規定,始受理申請:

1.   須包含至少2個不同學習面向之項目:A.學業輔導面、B.跨域學習面、C.職涯銜接面。

2.   須包含1項指定輔導項目(如 :指定項目- A1+B1指定項目- B2+C1等組合)。

(三)114年度提出申請者,以已完成114年學習需求與生活型態調查」後測者優先審核;114年度未曾申請者受此限制

(四)本年度首次申請者優先審核申請次數較少者次之。

(五)申請資料及內容完整者提送委員會審議委員會每月依核定額度進行審查,通過者始核發助學金。

(六)若當月額度用罄,除上述第(三)、(四)點之排序外,並依送件時間順序列入候審。

六、 115年度受理申時月份為4月、5月、6月、9月、10月及11月。

七、 學習輔導獎補助項目及相關申請規定如115年度陽光幼苗學習輔導獎補助項目表*標示者為指定輔導項目,請詳閱下列檔案。

 
115年度有新的申請規則,請同學們送件前務必詳閱通知內容。

  • 陽光幼苗對象係指: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族學生、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輔助學生、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其他經由「陽光幼苗績優專長拔尖助學暨學習輔導獎補助審查會議」通過認定為經濟不利之學生。
  • 上述獎補助對象為本國籍在籍學生(不含延修生 、碩士班及第三人生大學學生,身心障礙學生除外,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詳細說明請參考「臺北市立大學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要點」第二點。
 

 

若有任何問題,煩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 

博愛校區:02-2311-30401863  連雅雯小姐

天母校區:02-2871-82887647  陶中強先生

聯絡信箱:utctldsunseed@gmail.com


附件:
報名資訊    
報名期間
開始: 2026-04-13
結束: 2026-11-13 17:00
總人數限制
1000 人 (剩餘名額: 957 人)
其他資訊
承辦人
連雅雯 / 教學發展中心 (電子郵件: lillian@utaipei.edu.tw)
陶中強 / 教學發展中心 (電子郵件: sssa1130@utaipei.edu.tw)
開課單位
教學發展中心
課程 QR code
https://tms.utaipei.edu.tw/course/1408
相關梯次
課程教材
  1. 2.
    必填問卷
  2. 3.
    「陽光幼苗學習輔導申請說明及上傳區」

    115年度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機制之申請規則,說明如下:

    (一)每位學生每月可申請1次,每次申請至少2項、至多3項學習輔導項目

    (二) 每次申請之學習輔導項目,須符合下列規定,始受理申請:

    1.  須包含至少2個不同學習面向之項目:A.學業輔導面、B.跨域學習面、C.職涯銜接面。

    2.  須包含1項指定輔導項目(如 :指定項目- A1+B1、 指定項目- B2+C1等組合)。

    (三)114年度提出申請者,以已完成114年學習需求與生活型態調查」後測者優先審核;114年度未曾申請者受此限制

    (四)本年度首次申請者優先審核申請次數較少者次之。

    (五)申請資料及內容完整者提送委員會審議委員會每月依核定額度進行審查,通過者始核發助學金。

    (六)若當月額度用罄,除上述第(三)、(四)點之排序外,並依送件時間順序列入候審。


    • 已完成115年度陽光幼苗學習輔導項目,欲送件申請者請點選下列連結辦理:
    請先於『陽光幼苗學習輔導申請系統』辦理註冊帳號,並完成「個人資料」的填寫,待審核通過後,始可進行學習輔導申請表件的上傳。

    再次提醒:

    1、每一輔導項目(如代碼:A1、B1、C1等)每月限申請1次,自主學習課程或講座可以累計,以申請表內最後1場學習活動之月分,為該次申請月分。

    2、申請暨心得表請完整填妥內容,並依申請表上規定之心得字數完成填寫後再上傳

    3、若需附上學習照片請依實拍攝並填寫照片說明。

    4、申請學生簽章部分,請務必親簽後掃瞄或是插入親簽照片檔

    1. 4.
      ***